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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留学生护照签证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6-07-07 18:34:30浏览次数:0

1.外国留学生来华后,必须于入住24小时之内到当地所属派出所进行“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”(入住我校留学生公寓的同学直接在公寓前台登记即可;住在酒店或租房居住的同学务必要在入住24小时之内进行临住登记)。每次住址发生变化或者签证延期后,必须马上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更新。离开居住地时,也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报告后方可离开(如果是离境或者搬家,需要向派出所说明不再回到现居住地;如果是暂时回国,需要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登记往返时间)。

2.X1签证入境后三十天内必须换成居留许可,逾期一天罚款500元最高上限5000元,情节严重的,直接遣送出境,五年以内不得再次入境。

3.X2签证有效期为60天至180天,有效次数为一次,一旦出境(包含中国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)X2签证即刻作废,需要回国重新办理签证才可返回学校。

4.外国留学生若更换了新护照,务必要在拿到新护照十天之内重新办理签证,若十天内未办理新签证,超期一天罚款500元,最高可罚5000元。情节严重者,将直接遣送出境,且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境。

5.持留学生签证(X1X2、居留许可)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(包括兼职和家教),一经发现,将受到高额罚款,情节严重者将遣送出境,且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境。

6.外国留学生应在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到期前30天及时向学校申请延期,若提出申请时间少于30天,造成在申请过程中签证超期的情况,责任由留学生本人承担。

7.所有在校留学生(包括校外住宿学生)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延期后,要在取回护照后立刻到留学生招生办公室(留学生公寓518室)进行登记并扫描新签证,如果未进行签证更新,将会造成登记超期,影响今后的正常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