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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师大

录取、通知及报到

发布时间:2017-10-26 13:50:17浏览次数:0

1、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

2、留学基金委将申请材料寄送有关学校办理录取。

3、被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申请人,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。

4、留学基金委将在每年731日前将《录取名单》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1表)寄送承办招生事务的相关部门,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。

5、奖学金获得者按照通知书上要求,持相关材料到接收院校如期报到。